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Paul A. Engelmayer裁定,Coinbase Global Inc.仅在动用自身库存为客户的代币订单提供撮合时,才被视为证券的“法定卖家(statutory seller)”。当Coinbase仅作为买卖双方之间的撮合方时,不被视为卖家,而这种撮合交易占到了此次诉讼涉及交易量的99%以上。针对库存销售部分的证券法指控可以继续推进,这部分交易代表了潜在的代币持有者集体,涉及的代币销售金额至少达到1.78亿美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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